经营业务典当行可以经营的业务
(一)动产质押典当业务;
(二)财产权利质押典当业务
(三)房地产(外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房地产或者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在建工程除外)抵押典当业务
(四)限额内绝当物品的变卖
(五)鉴定评估及咨询服务;
(六)依法批准的其他典当业务。
不得经营典当行不得经营业务
(一)非绝当物品的销售以及旧物收购、寄售
(二)动产抵押业务;
(三)吸收存款或者变相吸收存款;
(四)发放信用dai款;
(五)未经批准的其他业务。
如何发挥典当的社会功能
1.更新观念,正确认识典当行的合法性。长期以来,因个别文学艺术作品对典当的片面描写和对典当收费标准的理解问题,人们习惯地戴着有色眼镜看典当,认为典当就是地下MONEY庄,就是高暴利贷。这种偏见,不仅流存于民间,政府部门、学术界、文化艺术界、实体企业中随处可见。笔者在首都金融博览会提供典当咨询时,曾经就遇到一位观众看我们是典当展位而慌忙走开的尴尬。
姓名: | 张先生 ( 销售经理 ) |
手机: | 13938870988 |
业务 QQ: | 1421719802 |
公司地址: | 洛阳市西工区体育场路21-2 |
电话: | 0379-63921778 |
传真: | 0379-63921779 |